目前为止,河北、重庆、嘉兴、上海都已发文,禁限使用外墙外保温系统。近日,湖北宜昌也发文了。
5月31日,宜昌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宜昌市建设工程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目录(第二批)》修改意见的通知,在第二批禁限目录中显示:
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2、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3、轻集料(无机、有机)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
禁止使用范围:禁止用于新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这三类建筑材料均推荐选用的内容:
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
此外,2月1日发布的第一批禁限目录重点如下:
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轮扣式、碗扣式等定型钢管模板支架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
均推荐选用的内容: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对于限制和禁止目录中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其中,已经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鼓励进行变更设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闻选自:《搜狐新闻》